风险一
产品价格上涨商家收了定金不送货
武汉消费者马先生向本报投诉称,前不久他在当地一家商场购买了一款空调,价格为5200元,由于商家不能当天送货安装,而他第二天要到外地出差15天,所以当时就有些犹豫,准备等出差回来后再买。听到马先生说的情况,销售人员承诺只要先付100元定金,就会保证在15天后送货上门,货到付款,免得马先生再跑一趟。马先生答应了,并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可是15天后出差归来,却不见商家送货上门,打电话催,商家表示他订购的那款空调没货了,让他改购其他型号的产品。马先生多次催问,商家都以无货为由拒绝送货,无奈马先生只好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人员调查发现,商家所称的无货完全是托辞,该空调不仅有货,而且卖得很好。商家拒绝为马先生送货的真正原因是企业销售价格上调,涨了260元。正是为了这一点儿私利,商家反悔了。虽然马先生强烈要求商家兑现定金销售的承诺,工商人员也一再调解,但商家就是不答应。最后在工商人员的调解下,商家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双倍返还马先生违约金200元,即便如此,商家还能多赚60元。
记者调查发现,因为天气炎热,空调市场目前正处于销售旺季,但是因为原材料价格上涨、国家节能惠民工程告一段落,企业纷纷调高售价。而一些商家在厂家涨价后,为了一己私利,不顾之前推出的定金销售活动,单方违约,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专家呼吁:家电卖场应该遵守承诺,诚信经营。消费者遇到商家不守承诺时要及时维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以便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风险二
收定金打白条消费者权益难保障
福州消费者张先生前不久在当地一家卖场看中了一台彩电,因为当时没有表示立即购买,销售人员称该电视周末会有促销活动,优惠力度很大,若支付100元的定金,周末就能送货到家,并享受周末特价优惠。张先生便交了100元定金,并约定一周内送货,货到付款。可是等了一周,张先生也没看到商家送货上门。去询问,商家称其所购电视属于特价活动商品,此次活动,该店(某家电连锁门店之一)没有参加,因此没有货。同时商家表示愿意提供同类商品的另外一个型号特价产品给他。
对于商家的说法,张先生十分不满,认为收了定金就应该提供指定商品,否则为什么要收定金?但是商家坚称承诺不能兑现,只能换购其他产品。无奈,张先生只好到当地消协投诉,并拿出定金收据作证。可是消协工作人员却发现,定金收条是促销员用白纸写的,没有盖商家的公章,属于促销员的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