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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销”品的定义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24 12:11:18    来源:中国营销传播网    评论:0
 我们认为产品形态各异,消费者对产品的“消费”使用千差万别,我们很难从“消”的角度来规范该类产品,而从营销角度来说,我们更应该把焦点聚焦在如何销售上,也就是说我们更应该从消费者的决策模式上来定义该产品,只有这样“快销品”才有定义的价值。如果我们从消费者如何消费上来定义该品类,那对于销售是没有直接帮助的。

    所以,从营销咨询的角度我们认为“快销品”是有商业决策意义的,而“快消品”则更多地是消费者的使用意义,并且作为一个大品类,消费者在具体使用时也不会用到该词,他们只会用具体的产品品类来描述,比如“香皂”、“纸巾”等等。

    那么快销品到底都是什么产品呢?

    •个人护理用品

    •食品饮料

    •保健品

    •烟酒

    •……

    然而这些只是最表面形态的描述,我们所要探求的就是找到这些形态各异的产品内在共有的特性。我们在总结了这些类产品的特性之后,发现此类产品有两大特性:

    第一:产品价格相对低廉,

    第二:重复使用率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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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大特点,我相信这是那些所谓“快消品”专家同样认可的特性。至于该类产品的进入市场的通路短而宽,以及购买的便利性等因素并不只此类产品所独有的,在此我们先剔除掉这些庞杂属性。

    但我们发现如果仅仅从这两个属性来定义快销品仍然欠妥,例如:如果我们从价格层面来考量快销品,那么类似哈根达斯、高级洋酒这样的产品还属于快销品吗?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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