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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不足药品零售面临尴尬处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1 10:48:29    评论:0
导读

药店人员如还像杂货店一样是不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2月19日在北京如是说。 当天发布的新修订《

 “药店人员如还像杂货店一样是不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司长李国庆2月19日在北京如是说。

   

       当天发布的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简言之,今后在中国,没有执业药师就不能开药店。

   

      实际上,此前国家药监部门对于零售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也有过相关规定,不过缺乏约束性,进而许多地方的执业药师在多家药店挂名,但不发挥实际作用。

   

      目前,我国有药品零售企业42万家。而根据李国庆透露的数据,全国注册的执业药师只有8万多人。

   

     “全国有200万‘药虫子’医药营销中间地带的个人代理商,为什么很多人不愿意到药店做执业药师?”在李国庆看来,目前执业药师职业缺乏吸引力,准入门槛过高,职能定位不明确,薪水也很低。

   

     将于2013年6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于药品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有强制规定。李国庆认为,这有益于增强这个职业的吸引力。

   

      有分析认为,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后,执业药师数量严重不足所造成的影响将日益显现。李国庆坦言,在短时间内某些零售药店可能会因缺乏执业药师而暂时不能开业,但这并不影响民众用药的可及性和方便性。


来源:中国医药报   作者:欧阳开宇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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