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公司的创始人或一把手拒不让位或坚持大权独揽,对公司管理的利害得失在哪里呢?
创始人让位成了惯例
1985年,冰淇淋公司本与杰瑞公司(Ben&Jerry)上市后不久,联合创始人及后来的首席执行官本-科亨(Ben Cohen)接受媒体采访时,被问道是否相信今后5年中他可以达到每年15%的增长率。他回答说:“我不知道。”当被问及资本的使用时,他回答:“和那个问题一样,我也不知道。”最后,采访者问起科亨先生的爱好,“大吃大喝和乒乓球。”他回答。
科亨先生也许感觉严肃地谈论财务状况不适合他作为自由精神和冰淇淋人的形象,但就像科亨先生真的不感兴趣一样,他的本事和兴趣蕴藏在创造冰淇淋口味和营销公司上,不在筹划利润上。公司上市后不久,他将公司的日常经营权交给了以实现利润为目标的高层主管拉加先生。
在美国商界中没有人比成功的创业者更受人崇拜的了,白手起家创建企业的思想对美国人开拓者精神的理解极具吸引力。然而令公众陶醉的特征可能使投资者感到厌烦,他们经常把创始人视为有好主意但不具备成熟能力监管大型企业的人。如今,创始人在他们公司的关键管理职位让位出来几乎成了惯例。
在新一轮迅速成立和创建公司的热潮中,创始人处于早早让位的压力之下。网景公司(Netscape)作为麦尔-安得利生(MareAndreessen)和吉姆-克拉克(JimClark)的构想,在其诞生后不久,就由富有经验的管理者吉姆-巴克斯代尔(JimBarksdale)接管。在互联网新的服务商点值公司(Pointcast)成立3年后,大卫-多曼(DaveDorman)从创始人克里斯托弗-哈赛特(ChristopherHassett)手中接管了它。
“创始人极少是在长期经营中管理公司的最佳人选。”巴布森学院的创业关系学教授和一本有关领导力的新书作者艾伦-科亨(AllanCohen)说,“十多年掌权并保持有效率,对任何人来说都挺困难。”(选自《战略企业家成功之道》)
过快地“清除”创始人也会危害公司
公司的墓地里充满了超过任期的创始人。计算机巨头、数据仪器公司(DigitalEquipmentCorporation)的创始人肯-奥尔生(KenOlsen)1992年被公司驱逐出界。从某种程度上说太晚了,他认为这个群体已经精疲力竭。乔布斯(SteveJobs)因没有离开他创建的苹果电脑而遭到批评,虽然不久后他作为现任高层主管又被当做远征英雄欢迎回来。运动鞋公司锐步(Reebok)的高层主管范尔曼(PaulFireman),不顾他未能实现复苏就让位的承诺,还滞留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