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与为,是相互联系又互相制约的两个方面。位者,地位、职位、位置也;为者,行为、能为、作为也。位者,为之用;为者,位之体。二者相辅相成,应成为相互关联的辨证统一体。
孔子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可见,位因谋政而设,是为政之条件。在其位,谋其政,有“位”应有“为”。有“位”者,既要忠于职守有所为,当官主事,尽职尽责,做好本职位与权力赋予的工作;又要有所不为慎言行,不越权,不越位,不做与己身份、地位不相称的事,不说与己身份、地位不相称的话,不以权谋私,不拉帮结派,不营私舞弊,不做任何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事,遵纪守法,格尽职守,做一个为党忠诚、为民勤政、政绩卓著、奋发有为的忠实体现“三个代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时代公仆。
位者,为之设。任何一种职位、“官位”,都应是客观事物发展的需要,应因事而设,而不应因人而置。对有为者,适其“位”,才能尽其“为”,要视其“为”给其“位”。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应谋人与谋事相结合,不拘一格,重“为”选人,把“位子”给予有“为”者,为有“为”而创造条件,使其有其“位”,尽其“为”职权相符,责利同担,放手工作,积极有为;对无为而“毛遂自荐”者,虽精神可嘉但于事不利,要鼓励其有为,但不能给其职位;对不思进取、贪图享乐,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人,不仅不能给其位,而且要批评教育,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花钱买官,不择手段图谋位子者,不仅不能给其“位”,而且必须剥下其画皮,痛斥其行为,唯有如此,才能严肃纪律,整顿作风,使无为者无位可图,有位者奋发有为。
有位者有为,要“思不出其位”(孟子语),谋其政,守其职,尽其责。既不能打破职位分工,越权篡位,扰乱工作秩序;又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不思创新,不谋发展;更不能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尽为自己和小团体的利益所为。有位者,应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奋敬业,踏实工作,努力把自己所办的事情做好,与时俱进,止于至善,使权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改革开放,使我们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时期;加入WTO,我们将会看到一个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崭新世界。愿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时期,能经得住考验,认真实践三个代表,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积极开展工作,在其位,谋其政,有其为,开拓进取,不断创造新的辉煌。